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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开展“四创新”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助推我省轨道交通和能源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联合会拟进一步组织开展“四创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轨道交通与能源业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和基础支撑,当前两大行业正处在智慧升级、绿色转型、产业融合发展新阶段。

为鼓励激发广大会员单位积极探索轨道交通和能源领域前沿技术,加快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开发应用,复制推广先进服务模式和实践管理经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引领性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项目,联合会拟围绕“智慧化、绿色化、融合化”主题主线,进一步组织开展以“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四创新”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共同搭建一个开放、共享、合作的创新交流平台。

二、创新成果申报要求

1.项目范围:申报项目分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四类,围绕新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总结、工法推介、成果应用、课题报告等形式开展(具体申报内容见附表),在推动轨道交通和能源领域行业智慧化、绿色化、融合化方面,体现较好的创新性、先进性和实效性。

申报参评的创新项目须完成结题结项,经3名以上行业内资深专家审阅推荐。专家初审和推荐意见应明确阐述项目成果的创新性结论。

2.申报主体:联合会会员单位均可独立申报。

3.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资料(申报表加盖公章)5份、Word版电子文档1份;如需实物实景展示的采用照片或视频;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的专利证书、行业内专家初评和推荐意见、验收报告、检验检测、推广应用效果等,充分支撑申报项目在绿智融创方面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三、时间安排与评审流程

1.申报时间:2026年9月30日前,将“四创新”成果申报材料报送至联合会。

2.材料初审: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先自行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出具初评报告和推荐意见。联合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齐全、规范,符合申报要求。

3.专家评奖:联合会专家和学术委员会邀请行业内相应专业权威专家组成评奖专家组,依据《“四创新”评选活动成果评奖实施办法》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形成获奖推荐名单。评审过程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考量项目在创新性、技术难度、应用价值、社会经济效益等关键指标。

4.获奖项目确定:获奖名单由评奖专家组审定,并由联合会公示和发布。

四、成果应用与推广

经评奖专家组确定的获奖项目,由联合会颁发证书,并在联合会期刊、网站及公众号发布。

重点优秀成果将优先推荐参评联合会“科技进步奖”及国家级有关机构的项目成果评选。

为扩大成果宣传与推广应用,联合会将遴选部分优秀成果,适时适需向产业链、供应链相关会员单位推介。同时,通过成果发布会、技术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多方位宣传推广,推动“四创新”成果的交流、转化与落地应用。

五、申报方式及联系人

申报材料请发送至邮箱:304310558@qq.com

联系人:赵  鹏13588858239(轨道领域)

姜银娥19851991312(能源领域)

附件: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开展“四创新”活动的通知.pdf

2026年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四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申报推荐表.docx

浙江省轨道交通和能源业联合会

2026年6月22日